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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宿必須納入公安檢查

瀏覽:292      發佈時間:2011-08-05 17:08:59 Share |

內政部營建署表達,之前路過相關範例塗改案,以後客房數6間以上旅館、500平方公尺以上的香客大樓等建物,將依相關實施辦理公共安全診斷申報,最快9月上路。


營建署展示,為保障人民旅遊投宿的公共安全,內政部剛剛途經「建築物用類組及交替用規定」修改案,將客房數6間以上的民宿納入建築物拿類組選擇,異日擁有6間以上客房數的旅館,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共安全診斷申報。


營建署官員表現,早年客房數在5間以下,倡議旅館為副業,屬於建物使用類組H2類,即普通住宅或農舍,不須承受公共安全瞭解申報。可是,有越來越多規模超過6間的特色旅館已變成常態。



為保障人民旅遊安全,成長安全照管,營建署提出相關校正案,將擁有6間以上客房數賓館劃歸為H1類,即比較宿舍或小型招待所供特定人短期飯店調理。面積未滿300平方公尺的住宿,來日每4年要主動申報公共安全透視;300平方公尺以上者,則每2年主動申報,當地建管單位也會主動診察。


官員進一步指,這項修改案,同樣的將廟宇倡言香客民宿的香客大樓納入管事,樓地板面積未滿500平方公尺者,即以宗教建物看管;超過500平方公尺以上者,相形民宿管事。飲酒店(俗稱Pub)也納入公共安全確診申報看管,相形大規模餐廳看管。


官員展現,為讓大家越發知道相關實施,營建署將在北、中、南區包辦3場法令宣導及昭示會,並強化各相關主管機關的專業職能。這項修訂案,最快9月可上路。